知识天地Knowledge Corner
联系我们Contact us
恬然婚姻心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
地址:苏州新区滨河路1388号3A楼5F
无锡分部地址:无锡市解放东路918号泰翔大厦
预约电话:13914007101
固定电话:0512-68056440
邮箱:2875874088@qq.com
您现在的位置:知识天地知识天地
婚姻法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;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的;有赌博 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;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关联知识:
为保护妇女 子女,女方在怀孕期间,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,男方不得提出离婚。女方提出婚姻的,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
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,不在此限。
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,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,人民法院应当受理。人民法院审理后,未发现订
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 胁迫等情形的,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。